各有關培養單位:
《山東大學優秀博士研究生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實施辦法》業經學校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山東大學
2017年5月4日
山東大學優秀博士研究生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實施辦法
為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創新能力,提高博士生培養質量,鼓勵和引導博士生接受更嚴格的科研訓練,支持博士生從事高水平、創新性科研工作,學校設立“山東大學優秀博士研究生創新能力提升計劃”(以下簡稱“提升計劃”),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資助對象
(一)在學全日制非定向普通博士生四年級以上、碩博連讀研究生博士階段三年級以上、直博生五年級以上,愿意繼續深入開展科學研究;
(二)選題立論新穎,研究課題已取得重要階段性進展,科研成果已達到畢業、申請學位要求并有望進一步取得重要成果。
二、資助方法
(一)提升計劃專項獎勵以生活費資助的方式發放,對經申請、評審、批準獲得資助的博士生,學校給予生活費資助;
(二)資助標準:每生每年資助8-12萬元;
(三)資助時間:資助期限一般為一年,若未滿一年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的,則提前終止資助;一年后取得優異成果者可繼續申請,審核批準后可繼續獲得資助,連續資助不超過兩年。
(四)按照擇優選拔、寧缺毋濫的原則,提升計劃每年資助20名左右博士生。
三、中期檢查及結項
(一)提升計劃獲得者每半年提交項目進展報告,研究生院根據項目實施情況確定繼續或中止資助;
(二)提升計劃項目獲得者經研究生院審查,批準結項后,方可進入學位論文評審、答辯等后續程序。
四、申請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申請提升計劃項目需經導師同意并推薦,填寫《山東大學優秀博士研究生創新能力提升計劃項目申請書》(附件),提交有關研究能力的證明材料;
(二)經導師、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同意申報;
(三)研究生院組織專家評審,確定提升計劃項目獲得者名單;
(四)公示無異議后發布實施。
五、其他
(一)提升計劃具體申報時間另行通知;
(二)導師應定期檢查博士生的科研進展情況,并積極為博士生的科研創造條件;
(三)提升計劃項目獲得者須在研究成果及博士學位論文中注明“受山東大學優秀博士研究生創新能力提升計劃資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 for Outstanding PhD candidate of Shando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