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2017年接受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工作安排
2017年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工作,按照《山東大學接受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辦法》招生專業參考//www.yz.macaufb.com/getNewsDetail.site?newsId=6caffe6a-dca4-43a5-87b4-d1a3dadf5f06, 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12月1日前向我校各博士研究生培養單位提出博士學位資格審查申請。
申請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碩士學位證書和碩士學歷證明三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2.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出版的專著和科研成果獲獎證書、主持省部級以上非自籌經費科研項目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并由所在工作單位負責人審查后,在復印件上簽字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3.《山東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資格審查表》兩份;
4. 兩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專家填寫《山東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專家推薦書》(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位是博士生指導教師;
5.《山東大學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人員所在單位推薦書》(2份密封加印),對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做出如實鑒定。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下載、填寫附件中第3項(資格審查表),聯系培養單位研究生秘書并向導師提出申請、遞交個人成果相關材料。
3..收費標準和辦法。根據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學費10萬元,在正式注冊后和學位論文開題前分兩次各交納5萬元。
研究生院在職教育中心
2017年11月8日
附件
1. 山東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資格審查表
2. 山東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專家推薦書
3. 山東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所在工作單位推薦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