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2025年度學校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項統一通知如下。
一、學位論文匿名評閱
(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匿名評閱工作,根據《山東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閱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進行。
(二)博士學位申請人員在培養辦公室和專業學位教育辦公室確定答辯資格后,即進入匿名評閱狀態,可通過“山東大學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提交論文。
碩士學位申請人員,各單位通過系統隨機確定學校匿名評閱名單。確定為匿名評閱狀態的申請人員,即可通過系統提交論文。
系統 抽審 |
授位批次 |
抽審時間 |
3月份 |
2024年12月31日8:00至2025年1月7日16:00 |
6月份 |
2025年3月25日8:00至2025年4月7日16:00 |
9月份 |
2025年6月25日8:00至2025年7月7日16:00 |
12月份 |
2025年9月24日8:00至2025年10月7日16:00 |
學位申請人員要慎重提交答辯申請,一旦畢業審核通過后,所有申請人均需要進行論文評閱,論文評閱通過后,均需要參加論文答辯,答辯通過后,均需要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期間放棄論文評閱、論文答辯或學術不端行為檢測者,將與論文評閱、論文答辯或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未通過者一樣,均視為一次答辯申請無效。
(三)之前因各種原因導致未能授位人員,如仍符合學校學位申請條件,再次提出學位申請者,仍須通過系統重新提交答辯申請。
論文評閱存在異議的,提交修改后的論文終稿。同時在系統中上傳原評閱意見及修改說明。
(四)由學校進行匿名評閱的學位申請人員,須通過系統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位論文提交,學校下載整理后進行評閱,過期不予受理。
論文 提交 |
授位批次 |
提交時間 |
3月份 |
2024年12月31日8:00至2025年1月7日17:00 |
6月份 |
2025年3月25日8:00至2025年4月7日17:00 |
9月份 |
2025年6月25日8:00至2025年7月7日17:00 |
12月份 |
2025年9月24日8:00至2025年10月7日17:00 |
(五)匿名評閱論文結果返回后,學位辦公室將陸續導入系統。論文評閱結果符合學校答辯條件的,可組織進行答辯。未能及時返回的結果,學位辦公室將盡快催促。
盲審 結果 |
授位批次 |
導入時間 |
3月份 |
2025年2月27日至3月10日 |
6月份 |
2025年5月21日至6月9日 |
9月份 |
2025年8月29日至9月9日 |
12月份 |
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8日 |
(六)學位論文評閱結果的處理按照《山東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閱管理辦法》執行。
為便于及時處理論文申訴,滿足申訴條件的申請人要盡快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提交申請,經導師和所在分會按照文件規定流程審批通過后,各分會須在7個工作日內向學校提交申訴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內部、涉密學位論文的認定
申請辦理“內部”“秘密”級以上的學位論文,按山東大學《關于進一步規范研究生涉密學位論文認定和管理的通知》要求辦理。申請“秘密”級以上的學位論文,要嚴格按照《山東大學涉密研究生與學位論文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內部、涉密論文辦理 |
授位批次 |
提交《審批表》時間 |
3月份 |
答辯資格確定后至2025年1月8日17:00 |
6月份 |
答辯資格確定后至2025年4月7日17:00 |
9月份 |
答辯資格確定后至2025年7月7日17:00 |
12月份 |
答辯資格確定后至2025年10月7日17:00 |
三、學術不端行為檢測
學術不端行為檢測按照《山東大學關于“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使用管理辦法》進行,檢測系統新增部分功能,如個人提前進行論文檢測,系統會自動保存已檢測論文至比對庫。學校通過檢測系統進行檢測時,可能造成文字復制比過高。各單位負責檢測的老師,要認真負責,確保論文檢測的嚴肅性。
論文檢測 |
授位批次 |
檢測時間 |
3月份 |
2025年2月26日至3月10日 |
6月份 |
2025年5月20日至6月9日 |
9月份 |
2025年8月29日至9月8日 |
12月份 |
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8日 |
四、學位授予材料報送
各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將有關學位申請材料按要求報學位辦公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擬定于2025年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0日左右召開。
材料 報送 |
授位批次 |
報送時間 |
3月份 |
2025年3月11日17:00前 |
6月份 |
2025年6月10日17:00前 |
9月份 |
2025年9月9日17:00前 |
12月份 |
2025年12月9日17:00前 |
報送材料包括:
(一)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授予學位人員名單1份
學位申請人員類型、專業及授予學位門類,加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公章。名單需作出如下說明:培養辦公室、專業學位辦公室審核通過人數,分會擬同意授學位人數。
為向學位評定委員會匯報相關情況,資格審核通過但未授予學位人員需列出具體名單,并說明原因(如學術不端取消答辯資格、論文評閱未通過、答辯未通過等)。之前因論文評閱未通過,后經重新送審后通過,提交本次授位的人員要特別注明。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宜。
(二)《山東大學申請博士學位人員登記表》1份
博士學位申請人要完整、準確填寫表中的各項內容,不要出現空項,各分會審核人認真檢查表中內容,審核后須簽字并加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公章。
(三)《關于同意使用本人學位論文的授權書》1份
(四)博士學位論文3本,碩士學位論文2本
論文為答辯完成后的最終定稿論文,學位辦公室將統一向國家圖書館、知網、萬方數據提交,掃描后上網公開。要認真檢查論文中的《原創性聲明》和《關于學位論文使用權的聲明》是否已簽字,導師和申請人的簽字不能由其他人代簽。
已辦理“內部”的學位論文也需提交,封面密級處填寫“內部”字樣。已辦理“秘密”級以上的涉密論文按照《山東大學涉密研究生與學位論文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五、授位名單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的有關規定,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審核通過后,學校將對授予學位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具體公示時間及內容關注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網站。
六、學位證書領取
公示結束后,學位辦公室將在系統中添加學位授予日期、委員應、實到人數、證書編號等信息,請及時登錄系統查看。
公示結束一周內,請各單位負責老師(委托領取的,請開具委托書)到中心校區明德樓B區329領取。領取證書期間,請各單位完成審批書及學校評閱論文評閱書加蓋公章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升學位授予質量。嚴格落實學校關于進一步提升學位論文質量的相關通知要求,充分履行學位分委員會的職責,加強內部環節的質量控制,杜絕把論文外審結果作為學位授予的充分條件的做法。要對預答辯及論文外審專家的修改意見及修改情況作出詳細說明,并記入答辯記錄。在每次授位表決前,組織專家對學位論文進行再次審核,按照高標準對論文質量、是否按外審和答辯意見修改論文等情況進行全面審查,仍需進一步修改的,返回讓研究生修改,修改合格后方可參加表決。
(二)嚴格學位授予工作。學位論文答辯、學位審批、答辯委員會決議等須按《山東大學授予碩士、博士學位工作細則》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博士學位論文預答辯和答辯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學位辦公室將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者,不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進行審批,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山東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2月30日